湖南今秋高中文理不分科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7-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长沙7月16日讯(李让恒 记者 章仙踪 李伦娥)湖南省教育厅要求,从今年秋季起,普通高中不得文理分科。今天,该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对此作了进一步说明。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精神,“普通高中必须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共同选修课程的学习,不得文理分科;学校在教学行政班基础上,开设选修课教学班,由学生自主选择。”

  有关负责人说,从2007年秋开始,湖南省所有普通高中开始了新课程改革。普通高中学制仍为3年,课程则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实行学分制,学生修满144个学分即可毕业。总学分中必修课程有116个学分,分为语言与文学(含外语)、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8个学科领域。选修课程有28个以上学分,包括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发展的需求,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的若干选修模块;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兴趣开设的若干选修模块。选修课程均在知识构建上有偏文和偏理的不同趋向,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个性发展自主选择。

  湖南在落实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时,对必修的课程在3个学年的分配提出了指导意见,第一、第二学年主要开必修课程,而选修的28个学分,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年,这样保证学生有时间选修分别趋向于文理的课程,而学习能力强的学生,选修余地更大。

  《规定》还对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应有一定比例分配到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各年级一律不得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以及建立对规范办学行为的专项督查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要求。